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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德艺双馨艺术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07        点击量:

 

  

各会员单位、理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等印发的《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和《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鲁人社字〔2019〕18号)文件精神,落实省社科联优化提升社会科学人才工程的要求,促进山东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11工程”实施,提升学术社团的人才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德艺双馨艺术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为长期以来活跃在山东省文化一线, 并为山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文艺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拥护党的文艺思想和方针路线政策;

(三)有较高的艺术创作水平和在某艺术领域及艺术活动中有突出艺术成就和特殊贡献,或为该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四)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和文化惠民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操守,有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且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力。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具体评选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下发通知。由山东省书画学会下发通知,组织评选工作。

(二)资格初审。各会员单位、理事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德艺双馨艺术家候选人,并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省书画学会办公室。

各推荐单位需形成推荐报告(对推荐程序、推荐人选情况、推荐意见、征求意见情况等进行说明),推荐人需填写《山东省德艺双馨艺术家推荐表》,并附相关获奖及公益活动等证明材料。

(三)审议提名。评奖专家委员会组织召开专业评审工作会,对推荐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从候选人中审议推选提名人选。

(四)领导小组审议。评奖领导小组根据评奖专家委员会审议提名及审核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突出业绩、树立标杆、注重影响、宁缺毋滥研究确定拟表彰人选。

(五)公示。对拟表彰人选通过山东省书画学会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领导小组审定。根据审议提名公示情况结果,确定表彰人选。

四、评选推荐

会员单位推荐工作在各会员单位会长(理事长)领导下进行,青少年艺术教育基地推荐工作在基地学校相关负责部门领导下进行。

五、表彰

表彰人员名单将在学会官网、官方公众号和多家影响力的省级新媒体平台、省级刊物《书画山东》上公布,同时向被表彰者授予“山东省德艺双馨艺术家”称号,并颁发证书。

所有被表彰者的相关事迹、获奖材料将上报省社科联进入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程候选人名单。

表彰会拟与2023年10月举行,具体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历山北路黄台山庄109号 

邮编:250033

联系人:季杰 

电话:0531-89847658

电子邮箱:shuhuaxuehui@163.com

 

 

附件:2022年度《山东省德艺双馨艺术家推荐表》

                           

                                                                                                                           

 


山东省书画学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五日



  附件:2022年度《山东省德艺双馨艺术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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